致全體家長的一封信(東莞市教育基金會資助困難家庭子女讀書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09-07來源: 作者: 點擊數(shù):
各位學生家長:
為更好地發(fā)揮東莞市教育基金會在扶貧助學方面的作用,努力解決我市經(jīng)濟困難家庭學生的讀書問題,2023-2024學年東莞市教育基金會繼續(xù)開展扶貧助學公益活動。
一、資助對象
具有本市學籍的幼兒園、小學、初中、中職、高中和大學在校(園)學生。
二、受理范圍
(一)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元(含1800元)、且未申領過東莞市低?;虻褪杖爰彝ソ逃a助,難以支付完成學業(yè)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的本市戶籍學生。
(二)其他特殊困難在校學生:
1.因自然災害或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臨時貧困的本市戶籍在校學生(不受家庭人均月收入條件限制);
2.家長(監(jiān)護人)雙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務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非莞藉在莞就讀學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與上述項相同)。
三、資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按幼兒園1000元/人、小學1000元/人、初中1500元/人、中職2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大學7000元/人標準發(fā)放助學金。資助人數(shù)由市教育基金會根據(jù)當年收益情況決定。
四、申請程序
(一)由東莞籍、非莞籍學生本人或家長(監(jiān)護人)按照實際情況填寫《2023-2024學年東莞市教育基金會專項資助資金申請表(東莞籍/非莞籍)》,連同相關家庭經(jīng)濟情況證明材料(低保證明、低收入證明、扶貧幫扶手冊、月收入證明、殘疾證或重大疾病診斷書等)一并提交到就讀學校。
(二)學校收到申請后,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加蓋單位意見和印章確認。學校確認后交還申請人,本市戶籍學生提交到戶籍所在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管理中心審核,非莞藉學生提交到在莞居住地所在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管理中心審核。
溫馨提示:不要輕信各種以資助為名義的電信詐騙電話,有疑問請與學?;虬嘀魅温?lián)系求證。有關詳情可登錄東莞市教育局網(wǎng)http://www.dgjy.net/。
東莞外國語學校
2023年9月7日